艺术中心防疫物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2023-02-24

 艺术中心防疫物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艺术中心防疫物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一)     项目预算金额: 8500元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艺术中心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保障教职工的健康安全,根据物资需求,采购物资如下:医用防护口罩 N95 1000个,酒精湿巾50包,免洗洗手液50瓶,合计8500元。

成交供应商名称: 广东办公伙伴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7225元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医用防护口罩 N95 1000个,单价5元;免洗洗手液,50瓶,单价29元;酒精湿巾,50包,单价15.5元,合计7225元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已全部交货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学校网上商城采购

交货期限: 现货已送达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宋雪娇

地址: 南方科技大学荔园8栋104

联系电话: 88015201                 传真:无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