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系口罩等防疫物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2023-02-15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化学系口罩等防疫物资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2503.21

采购项目描述:因疫情放开,采购口罩、温度计、抗原及消毒枪一批

内容:KN95口罩500只、温度计50只、抗原60人份、消毒枪8把

用途:防疫

成交供应商名称:口罩:深圳市金荣升科技有限公司;温度计:安徽金牛药械股份有限公司;抗原:广州里弗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消毒枪深圳市苏宁易购销售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2503.21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KN95口罩50只/盒,单价21.76元,10盒共计1088元,质保一年;

水银温度计10只/盒,单价144元,5盒共计720元,质保一年;

新冠检测抗原60人份/盒,单价280.01元,1盒共计280.01元,质保一年;

纳米级蓝光雾化消毒枪51.9元/把,8把共计415.2元,质保一年。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2023.01.08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无

交货期限:2023.01.08

联系方式:15295572698

采购人:施龚瑜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

联系电话:15295572698           传真:0755-88015081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