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中心防疫物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2021-12-08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艺术中心防疫物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预算金额: 8550元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艺术中心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保障教职工的健康安全,根据物资需求,采购疫情防控物资如下:医用一次性口罩(500包)6250元,免洗手液(500瓶)2300元,合计8550元。

用途:应急防疫

成交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有道艺术传播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8550元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医用一次性口罩,500包,单价12.5元;免洗手液,500瓶,单价4.6元。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已全部交货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经过三方询价对比,报价符合预算,价低者得,选取该家供应商

交货期限: 现货已送达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宋雪娇

地址: 南方科技大学第一教学楼514

联系电话: 88015201                 传真:无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