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系应急防疫物资--防护用品及消杀用品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2021-10-26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计算机系应急防疫物资--防护用品及消杀用品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 2万元

采购项目描述: 为了做好防护工作,计算机系拟采购一批应急防疫物资---防护用品及消杀用品,用于教职工上班使用,拟放置在工学院南楼410A

内容:需求:1、消毒湿巾195组,以上消杀用品计9555元。

用途: 应急防疫

成交供应商名称: 广州越洋无界互联网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9555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已购买1、消毒湿巾195组,计9555元,并已发放给各课题组上班使用。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已全部交货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对比是否现货以及价格后购买

交货期限: 现货已送达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方苏菊

地址: 工学院南楼410A

联系电话:15013550328              传真: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