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冷冻电镜项目二期采购项目合同

2020-06-22

依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南方科技大学(采购单位名称)拟对冷冻电镜项目二期采购(项目名称)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采购项目名称:冷冻电镜项目二期采购
合同金额(万元):28282.542万元
中标供应商:深圳市深业晋展物料供应有限公司

变更内容描述:
合同第一条,乙方向甲方供货的名称及内容中4.1大体积样本多能反卷积成像系统(大体积样本多能反卷积电子显微镜)进行以下变更:
1. 型号由Apreo VS变更为Volumescope;
2. 厂商由FEI Czech Republic s.r.o.变更为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Brno s.r.o.;
3. 交货期由《南方科技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签订后【365】天内,变更为补充合同签订后【60】天内。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根据《深圳市财政局 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第二章第(二)节第1条、因产品停产,需要变更同品牌升级产品的规定;第5条、上述情形以外的合同变更,由采购人依法处理,本次采购工作做以下调整:
1. 因设备升级,大体积样本多能反卷积成像系统(大体积样本多能反卷积电子显微镜),型号由Apreo VS变更为Volumescope(请详见附件2厂商关于型号升级的声明),升级后设备性能更优,可满足本次采购需求,且设备采购金额不变;
2. 因厂商告知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全资收购了美国FEI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和全球范围内的业务(请详见附件3赛默飞收购FEI声明函),故厂商由FEI Czech Republic s.r.o.改为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Brno s.r.o.(请详见附件4将法人实体FEI Czech Republic s.r.o.公司名称变更为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Brno s.r.o.的声明函)。
以下是对厂商名称更改的进一步说明:
冷冻电镜项目二期采购项目投标日期为2018年12月24日,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1月16日。虽然美国赛默飞世尔科技公司全资收购美国FEI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收购日期:2017年12月1日,但该设备厂商由FEI Czech Republic s.r.o. 正式变更为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Brno s.r.o.的时间是 2019年1月3日。本项目投标时间2018年12月24日早于厂商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Brno s.r.o.商业许可证日期2019年1月3日(请详见附件5厂商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Brno s.r.o.商业许可证),故该设备按原厂商名称FEI Czech Republic s.r.o.进行投标。该设备采购合同签订时间2019年1月16日,因此前未收到厂商相关变更通知,故合同上该设备厂商仍保留FEI Czech Republic s.r.o.。现与厂商沟通确认, Thermo Fisher Scientific Brno s.r.o.商业许可证日期于2019年1月3日正式变更,其公司内部相关变更事宜非短时间内能够完成,故造成该设备厂商未能及时更新。
3. 大体积样本多能反卷积成像系统(大体积样本多能反卷积电子显微镜),交货期由《南方科技大学货物采购合同书》签订后【365】天内,变更为补充协议签订后【60】天内(请详见附件6中标商深圳市深业晋展物料供应有限公司延期交货说明)。说明如下:
因2019年年底接到厂商通知,大体积样本多能反卷积成像系统(大体积样本多能反卷积电子显微镜)将从2020年1月起升级,设备型号由Apreo VS升级为Volumescope。升级后不仅提高了连续切片的稳定性,而且还免费提供金刚石刀,Immersion Lens, NAS Data Storage等过去需付费增加的功能,显微镜整体性能更加优化。针对这一升级,供应商与我校一直在积极沟通确认,力求获得最大受益。同时2020年1月份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目前国外新冠病毒疫情暂未得到有效控制,工厂生产受到极大的影响,故申请延期交货。预计交货时间为2020年6~7月。(相关文件详见附件)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6月30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方科技大学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
联系电话:0755-88015306     传真:0755-88015310

合同备案机构: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财政大厦附楼
联系电话:82893020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

附件:补充协议与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