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建设办防疫物资(一次性医用口罩 )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2020-04-30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一次性医用口罩  项目预算金额:270000元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学校疫情防控进入关键阶段,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防疫物资储备的工作部署,1月29日通过深圳市伟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一次性医用口罩8万只,防护服200套。 

用途:用于寒假期间使用及储备。

成交供应商名称:深圳市伟铭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262160元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医用一次性口罩,2.825元/只,防护服180.8元/套。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采购下单后2日内全部交货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防疫物资采购初期,口罩采购市场紧俏,按照单一来源采购处理。

交货期限:采购下单后15日内全部交货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李琳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19楼1913

联系电话:88015409                  传真:88015409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