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建设办防疫物资(消毒机器人消毒液 )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2020-04-28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消毒机器人消毒液          项目预算金额: 25000元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根据安全、健康与环境办公室关于重点区域放置立式非接触消毒机器人的需求,通过同 后勤提供的采购渠道联系,该机器人主要使用于学校电梯出入口、餐饮中心及专家公寓等人员密集地点,该产品可达到非接触式获取酒精消毒液,有助于降低接触性疫情传播风险。

用途:手消毒

成交供应商名称: 浙江贝立凯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22176元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立式机器200台需购买配套消毒液42箱,单价528元/箱。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采购下单后5日内交货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因采购货物属于防疫物资,根据安全、健康与环境办公室关于重点区域放置立式非接触消毒机器人的需求,通过后勤提供的采购渠道联系,同时在京东、淘宝及学校网上商城查找,该公司价格最优。

交货期限:采购下单后5日内交货

联系方式:

采购人: 李琳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19楼1913

联系电话:88015409                  传真:88015409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