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科学与工程研究院防疫物资 (防护眼镜3)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2020-04-14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防护眼镜 项目预算金额:510元

采购项目描述: 2月份疫情紧张期间,为防疫准备的防唾沫飞沫飞溅的防护眼镜

内容:为防疫准备的防唾沫飞沫飞溅的防护眼镜

用途:疫情期间为部分易暴露员工提供防护

成交供应商名称:长泰金仕顿商贸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503元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长泰金仕顿商贸有限公司,专业护目镜防唾沫飞沫飞溅防护眼镜(黑框),8副,62.875元/副。疫情期间加急发货,质量问题可退换。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2月12日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网上商城无护目镜,在京东查询到,联系供应商后进行采购。

交货期限:2月12日

联系方式:0755-88015974

采购人: 尉石

地址: 南方科技大学台州楼创园10栋101

联系电话: 0755-88015974   传真: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