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合作部防疫物资自行采购结果公告(一)

2020-04-07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国际合作部防疫物资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3440.6

采购项目描述:

根据防疫工作需要,为补给目前仍在海外的学生以及教职工在防疫期间的物资,我部采购防疫物资一批

内容:

1. 75%酒精免洗洗手液60瓶,单价9.9元,总计594元

2. 购物袋,单价0.6元,总计0.6元

3. 本叮叮免洗抑菌消毒喷雾22个,单价32.8元,总计506元

4. 75%酒精卫生湿巾60包,单价39元,总计2340元

补给仍在海外的学生以及教职工在防疫期间的物资

成交供应商名称:

深圳盒马鲜生超市

项目成交金额: 3440.6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1. 75%酒精免洗洗手液60瓶,单价9.9元,总计594元

2. 购物袋,单价0.6元,总计0.6元

3. 本叮叮免洗抑菌消毒喷雾22个,单价32.8元,总计506元

4. 75%酒精卫生湿巾60包,单价39元,总计2340元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2020年3月31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网上商城采购

交货期限: 1个月

联系方式: 18806669121

采购人: 邓彬

地址: 行政楼207

联系电话: 18806669121      传真:0755-88018092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