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防疫物资(口罩)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2020-04-03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财务部口罩采购               项目预算金额: 7000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为做好复工前物资储备,保证财务部(资产管理办公室)一线人员、在岗人员防疫需求,申请采购一次性三层医用口罩2000个。

用途:财务部(资产管理办公室)一线人员、在岗人员防疫需求

成交供应商名称: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7000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泰恩康DZ-0225一次性医用口罩 3.5元/个,1000个;稳健医用护理口罩,17*9cm 耳挂式,3.5元/个,1000个。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3个工作日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通过深圳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进行咨询比较,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现货可以及时配送且在当时商城中同种类口罩中价格最低。

交货期限:  3个工作日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周连培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

联系电话: 88010826                 传真: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