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健环办防疫物资(门岗热成像测温仪)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2020-03-30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校门岗采购安装人体热成像测温仪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 156000.00元

采购项目描述: 根据学校防控工作部署,为快速做好入校人员体温检测工作,提高防控工作效率,在校门岗采购安装人体热成像测温仪2台

内容:人体热成像测温仪2台。

用途:门岗体温检测

成交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展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156000.00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原产地

制造商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1

双光谱热像仪

TIC100

杭州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2

76500

153000

2

帐篷

 

 

杭州

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1

1000

1000

3

辅材

 

    标准

深圳

深圳市展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

2000

2000

合计(币种:人民币;单位:元):156000.00元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 完工期2020年2月21日

质保期:2年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根据需求,市场三方询价,选最底报价单位。

交货期限: 3天

联系方式: 0755-88010360

采购人: 刘媛媛

地址:创园四栋209

联系电话:                  传真: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