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属医院建设办防疫物资(隔离服、N95口罩)自行采购结果公告

2020-03-03

依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情形, 采购项目经批准采用自行采购方式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隔离服、N95口罩  项目预算金额: 25000元

采购项目描述:

内容:采购隔离服160套,N95口罩1000只

用途:隔离服用于校内集中隔离区疑似病例转运穿戴使用,N95口罩供校医院及疑似病例转运使用。

成交供应商名称: 深圳中南兆丰医疗器械用品有限公司

项目成交金额: 22400元

中标产品(服务)说明(含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售后保障等):N95口罩1000只,20元/只,隔离服160套,15元/套.

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现场采购交付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说明: 因采购货物属于防疫物资,附属医院建设办公室同时联系京东等线上电商,在采购日期内只有深圳中南兆丰医疗器械用品有限公司有货可以采买使用。

交货期限:当日交付

联系方式: 15663869922

采购人: 李琳

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01号智园B1栋19楼1913

联系电话:88015409                  传真:88015409

监督部门:深圳市政府采购办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9号

联系电话:                  传真:83938675

备注:
一、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在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预算、项目主要内容、成交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成交供应商名称、成交金额、交货期或者完工期等信息在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公告,涉及国家秘密和相关商业秘密内容除外。
二、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单位)负责受理并解答。